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全面做好我市 2021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支持,现将城区公办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作以介绍,帮助您详细了解 掌握相关情况,及时办理报名手续,携手规范招生秩序,共同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均衡、和谐、健康发展。
一、招生政策
我市小学实行适龄儿童“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的原则,初中实行“免试直升、集中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 年龄规定。按照《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规定,2021 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 6 周岁(2015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含 8 月 31 日)的适龄儿童。网上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根据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自动限制,不满 6 周岁的无法填报。
2. 户籍规定。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 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 籍上;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一起实际居住,方可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办理入学。如果学生父母有住房,经调查不是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应按其学生父母居住地办理入学。
3. 房产规定。房产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独有住宅性房产且实际居住,提供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能提供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上房手续、能证明实际居住 6 个月以上的燃气、水电票据)。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工业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在建、拟建或改扩建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未办理上房手续的房产项目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城区房产拆迁,确未购房的, 凭拆迁安置协议可在原片区申请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在新购房产片区学校申请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新迁入户口截止网上报名时间结束之前有效。
4. 招生范围。城区初中、市直及民办中小学校的招生范围 由市教育体育局划分确定并公布,滕州市城区公办初中及市直 小学 2021 年招生范围以《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 2021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为准,具体请查询。各镇街所属小学的招生范围由镇街划分确定并公布,具体请查询各镇街所属 小学微信公众号或学校张贴的招生简章。
二、招生报名程序
根据省、枣庄市要求,今年招生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招生, 报名信息与大数据对接,符合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 需要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要通过登录“爱山东•枣庄”APP 或者电脑、手机浏览器访问“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报名后学校组织初审、复审, 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复核,对有问题的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
核审查。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家长应及时登录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查询查看系统给出的提示或告知,按照提示或告知进行办理。不符合招生入学条件 的将被驳回。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无法 实现大数据对接的等特殊情况,由学校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 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需要 实地调查的由学校安排实地调查确认。
家长应及时关注并了解招生报名的政策要求、时间安排等,一定按时进行报名。届时,各城区学校将坚持以人为本、 热诚服务、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有序组织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等工作,竭力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家长做好招生服务工作。 同时,提醒各位家长朋友,您的孩子只要符合入学条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了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就能正常入学,不必担心报名的先后顺序,建议家长理性对待,积极配合学校工作, 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登录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报名,以避免网络拥挤。如果家长因网络条件或手机问题及操作困难,可以寻求亲友邻居帮助,或请家长携带手机设备及相关材料到所属招生范围学校,由学校协助进行网上注册、登记、报名。每所招生学校均安排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报名。
三、网上审核信息或需提供的材料
根据各自实际,在网上提交以下相关信息或提供以下相关 证明材料:
1. 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有户籍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件或证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下同)
2. 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无户籍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件或证明。
3. 城区房产拆迁,拆迁后确未购房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拆迁安置协议。
4. 外来务工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须符合枣政办发
〔2018〕20 号等文件规定,“非滕州市户籍,在我市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外来务工需同时 提供:(1)居住证;(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截止到 2021 年 7 月 31 日满一年以上);
(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截止到 2021 年 7 月 31 日满一年以上)(4)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外来经商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工商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截止到 2021 年 7 月 31 日满一年以上);(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到 2021 年 7 月 31 日满一年以上)。
5. 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严格按照各类规定和流程审核 办理。到各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审核确 认后将材料汇总提供给市教体局。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还需 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时间安排
1、城区公办初中报名时间
8 月 15 日至 18 日,符合城区公办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 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
8 月 19 日至 20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入学报名时,如出现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无法实现大数据对接等特殊情况,由学校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 校进行现场审核,需要实地调查的由学校安排实地调查确认。
2、城区公办小学报名时间
8 月 17 日至 20 日,符合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 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
8 月 21 日至 22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城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时,如出现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无法实现大数据对接等特殊情况,由学校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需要实地调查的由学校安排实地调查确认。
五、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适龄盲童到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生活能自理、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要到滕州市特殊教育中心报名,接受入学评估; 其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到所属招生范围学校申请随班就读。中重度的残疾儿童,需要送教上门的, 可到所属招生范围学校申请,由学校评估、定期送教上门。
六、相关工作安排
为切实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 年的合法权益,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的政策规定,对各义务教育学校明确了招生纪律,对违规招生 的学校,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尊敬的家长朋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需要我们大家共同 遵守相关规定,衷心希望您能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请您根 据实际情况,到所属招生范围的学校报名就读。凡跨范围跨区 域进行申请的、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学生拟申请报名学校的 入学资格,因此影响学生入学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有人利用贴吧、微博、微信、朋友圈、张贴广告等途径非法宣传中小学虚假招生信息,冒充有某种关系、谎 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招摇撞骗,对我市正常招生工作带来 了极坏影响。对此,市教体局将与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 查和打击,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 任。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轻信谣言、许诺,以免上 当受骗。敬请广大学生家长对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进行举 报。
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佩戴好口罩、间隔 1 米,做好人
员登记、“三码查验”、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中高风险地区返枣来枣人员、密接人员、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一律不准到现场办理报名事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的学生 学业进步,健康快乐成长!祝每个家庭幸福安康!
2021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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